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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议案和建议、批评、意见的审查报告
2013-11-26 08:06:00 作者: 来源: 评论:0 点击:
——2012年11月22日在汨罗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
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
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何中良
各位代表:
本次会议期间,各位代表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,积极认真地向大会提出各种议案和建议、批评、意见。截止2012年11月22日上午10:00,共收到议案16件,建议、批评、意见136件。
这16件议案分别是(以收到时间先后顺序为序):
第1号:李寻保等35位代表提出的《关于加强再生资源行业管理,切实推动环境保护的议案》
第2号:徐鹏飞等15位代表提出的《关于整合教育资源,调研教育布局,将五中合并楚雄学校的议案》
第3号:陈义平等12位代表提出的《关于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议案》
第4号:陈义平等11位代表提出的《关于请求解决部分乡镇财政运转困难的议案》
第5号:许国强等13位代表提出的《关于将汨罗水库西干渠纳入市级重点工程项目的议案》
第6号:许国强等13位代表提出的《关于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,全面提升城建系统服务效能的议案》
第7号:刘多英等11位代表提出的《关于将大众南路延长的议案》
第8号:罗光建等11位代表提出的《关于依法打击缠访、闹访等非法行为,维护法律尊严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议案》
第9号:罗光建等11位代表提出的《关于市内公交车向东延伸至上马村的议案》
第10号:虞放明等10位代表提出的《关于综合治理白水镇越江河段河堤加固、河床清淤的议案》
第11号:杨根桃等10位代表提出的《关于要求重视通乡、通村公路,断头路等问题的议案》
第12号:周国新等11位代表提出的《关于切实加强市、乡道路管理,保护生命线的议案》
第13号:卢锦煌等10位代表提出的《关于恢复弼时片境内市直高中的议案》
第14号:徐干华等13位代表提出的《关于强烈请求硬化201线北线人行道,确保交通安全的议案》
第15号:高治国等15位代表提出的《关于依法依规确保职业教育本级财政投入的议案》
第16号:吴光宗等10位代表提出的《关于落实我市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的议案》
经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初步审查,报告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,16件议案中的第1号议案,即李寻保等35位代表提出的《关于加强再生资源行业管理,切实推动环境保护的议案》,予以立案,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草案。其它15件议案未予立案,改作代表建议、批评和意见。
大会收到的代表建议、批评、意见共136件,均由议案组立案交办。其中,交通邮电方面的40件,商务财贸方面的13件,农口方面的35件,社会保障环保国土方面的22件,公安方面的3件,教科文卫方面的19件,其他4件。
对已立卷的建议、批评、意见,将在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向“一府两院”及有关部门交办。
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、批评、意见,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形式。承办单位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、严肃认真的态度,抓紧办理收到的代表建议、批评和意见,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,要尽最大的努力及时解决;对受政策和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,要向代表认真解释清楚,得到代表的谅解。所有建议、批评、意见必须在法定时间以前办好,并答复代表。请代表协助并监督办理工作的落实。办理结束后,由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办理情况综合汇报,并印发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。
